衡陽風暴 FAQ
1:請問單位移動完之後就要馬上就翻成耗損狀態嗎?如果是這樣,那在攻擊敵軍使其先變耗損狀態之前要進入敵方控制區,不是很容易傷亡嗎?
規則9.1,步兵部隊可以攻擊同區域或相鄰區域的敵軍。所以你的步兵可以這回合先移動進入敵方區域,等到下回合再攻擊;或是這回合直接從鄰近區域攻擊。前者的確要冒先被打的風險,但是等到你攻擊時,可以忽略敵方防禦加成。後者正好相反。
2:事件為軍隊歸來券,而日軍又擲到5的話,國軍可以選擇把重整區部隊給移出遊戲嗎?還是一定要選擇在場中的部隊呢?
場中的部隊。
3:日軍援軍進場的問題,假設第一次整補的日軍在F區進場,是不是後面的日軍的支援就一定要在DEF區進,不能在ABC進呢?
沒錯,屬於同一師團或軍直屬的部隊都要在同一組區域進來,包含之後從整補區回來也一樣。例如11軍直屬部隊都要在同一組、58師團的部隊也都要在同一組。但是11軍直屬和58師團不必在同一組區域。
4:規則中說的深藍色框,到拿到實際的戰鬥圖板發現都沒有純的深藍色框,因為深藍色框外邊都又圍了圈淺藍色框,不過我個人覺得還是小問題啦!因為規則圖例是對的。
這不是印刷印錯,而是刻意這樣設計的,表示此區域同時兼有兩者的特性。深藍色有規則10.4的城鎮防禦優勢,淺藍色有規則8.3一次移動只能進入三隻部隊的限制。
5:請問遊戲中有一個戰術叫作「突擊」,上面說它可以決定是先移動在攻擊,還是先攻擊再移動,這是什麼意思啊?不是只要移動或者攻擊之後,就要翻回耗損狀態嗎?那這樣子這個戰術還有什麼意義?
基本規則是,移動或攻擊兩者擇一。而「突襲」是讓你兩者都可以執行,看你要先攻擊再移動,還是先移動再攻擊,最後才是翻成耗損狀態。
6:規則里的日軍和國軍師級指揮官在部隊激活方面實際上沒有什麽不同吧?
有所不同。其實是軍長才沒什麼不同。規則2.2.1,「雙方軍長(方先覺、橫山勇)可以啟動同一區域內任何己方待命部隊;日軍師團長只能啟動同一區域內該師團的待命部隊;國軍師長只要在任一區域有該師的部隊,就可以啟動該區任何的己方待命部隊。」
用最直接的方式舉例,某區內同時有日軍116D和68D的部隊,岩永汪就只能啟動116D的部隊,而佐久間為人或堤三樹男才能啟動68D的部隊。同樣的情形,某區內同時有國軍3D、190D、R10D的部隊,則不管周慶祥、容有略或葛先才師長都可以啟動所有的國軍部隊。而在符合上述條件後,要啟動幾隻部隊,就是玩家的自由。
上述的兩個情形內,雙方軍長方先覺和橫山勇都可以啟動一區內所有的國軍或日軍部隊。
7:但為何後面還有個“一起攻擊”的限制?(特別強調大概是日軍必須同師團的同種部隊才能一起攻擊)。
同種部隊的限制雙方一體適用。日軍的那個是把啟動(激活)的限制再強調一次,怕玩家忘記。而「一起攻擊的限制」有兩個意思。第一是步兵不可以和砲兵一起開火。(工兵本來就無法開火,只能輔助),第二是啟動的部隊,要嘛一起移動、要嘛一起攻擊,不可以有的移動有的攻擊。
8:國軍炮兵炮擊時的「觀察員部隊」,不需要同師?
規則9.2「敵軍所在區域,必須要有任意一隻己方所屬軍或師的部隊與其在同區或相鄰一區才可進行砲擊。」因此國軍砲兵為軍直屬部隊,每個國軍部隊都可以當觀察員;國軍迫砲為師直屬單位,需要同師的部隊當觀察員。
9:炮兵是不是可以無條件向相鄰地區炮擊?因為他自身就相當於在敵人相鄰地區的那個觀察員部隊了。
沒錯。
10:撤退那兒有些不懂。具體問下,如果想撤退到的地方萬一超過上限,那怎麼辦?
規則10.3,「如果可選擇的區域都會超過堆疊限制時,則必須先選擇其一,依上述原則再選擇一個、然後再度撤退,直到符合限制為止。但原始撤離地與已經進入過的區域都不可以再進入。若因此無法撤退,則必須將該部隊直接移到重組區。請重新計算抵銷掉的傷害點數。」
例如A區的部隊必須撤退,可以選擇的區域有B和C,可是兩區都已經滿了,就必須先選擇撤到B或C其中一個,然後再撤退到不會超過的地方。如果還沒有符合的區域,就繼續撤退,但是A區和所有經過的任何一區都不可以再進入。而在所有的撤退過程,撤退的兩個基本原則都要遵守。
11:同時有深淺藍色的地區都是「炮擊防禦」加上「只能一次移入3個部隊」嗎?
沒錯。
12:如果我有步兵和敵軍同一區域了,然後我的炮兵對該地敵軍炮擊(對己方部隊所在的同地區敵軍炮擊),那麼敵軍在這個地方的區域防禦價值要不要算?(針對炮擊)
規則9.2「炮擊時,敵軍享有防禦加成。」另外規則10.2也有說明,炮擊時要算防禦加成。
13:戰鬥機可以選擇針對地方某幾個部隊,那麼我是先投骰子,出了結果再選、還是說先選定再投骰子?
先擲骰子以後再選由那幾個部隊承受傷害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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